商铺拆迁补偿归房东还是归经营者所有?承租人租赁的商铺,由于没有产权,所以不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赔偿,但如果涉及到经营者为了提高商铺的档次而进行了装修,那么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装潢损失、搬迁安置费等赔偿的,政府的拆迁部门会根据相关情况来认定赔偿的具体情况。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是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二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三是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商铺拆迁赔偿房东不给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发给房屋所有人的,如果房东不给拆迁搬迁费用的,承租人可以找房东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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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吕德祥
类型:伪原创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