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居住的小区内,最容易与业主产生纠纷的当属物业公司。小区里有很多业主觉得:我既然已经交了物业费,那么,我家里不管什么事情,小区物业都应该管,否则,凭啥要我交物业费?其实是一些错误的观念,导致许多业主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把物业当成“筐”,凡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并常常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不断、纠纷不断。那么作为物业公司在业主家中出现问题的时候,是否有责任承担赔偿义务呢?正所谓:我是业主,你是物业,契约社会,有约在先,物业合同还是约定清楚为好,免得以后产生矛盾和纠纷。
近日,赵先生找到栏目组,称自己的房屋由于物业维修导致家中跑水大面积被淹,损失将近8万元。而经过多方协商却被物业告知,只能给自己家赔付两三千元,这让赵先生实在难以接受。到底赵先生家发生了什么情况呢?赵先生的赔偿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今天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首播14:00分,重播21:30分,来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黄兴国律师,将在节目中帮赵先生支招,为赵先生排忧解难。
案例回顾
家住北京市房产区的赵先生,因为单位调动,在自己乔迁新居之后将自己原有的住所出租给了一位年近七旬的高先生。
2019年3月20日,正在上班的赵先生突然接到租客高先生的电话。电话中,高先生焦急的让赵先生赶紧回来一趟,原来是刚刚安装的主水管脱落,家中跑水,水跟喷泉似的向房间内喷出。赵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公司,希望物业公司能尽快派人帮租客高先生处理一下屋内跑水的情况。
半个小时之后,赵先生赶回家中查看,一进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水从水管中喷出,直接喷向屋顶再从屋顶落回到房间中,整个房间积水达到13公分的高度。
事发后,因为物业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有相关的协议,物业让赵先生将自家的损失统计好后报上来。后来赵先生对自家的损失进行了粗略的统计,损失将近8万元。赵先生将损失清单报给物业,由物业公司转交给保险公司后一周,保险公司考虑到赵先生家中用品的折损,只能赔偿两三千元,这样的赔偿让赵先生无法接受。
事情已经过去四个月了,年过七旬的高先生回想起这次水管爆裂事件时,依旧是惊魂未定。在高先生发现跑水去关小水管的过程当中,水柱打到高先生身上力量很大,直接将其击倒使高先生的后背撞到了橱柜上。更让高先生气愤的是,物业公司到高先生租住的房屋仅仅只有200米的距离,而物业的工作人员却在事发后半个小时才赶到现场。物业来到现场后,只是对房间进行了简单的拍照就走了,对于高先生希望派两个年轻人帮忙清理水的要求,物业公司的领导竟然没吭声。
最后,是高先生老两口弄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倒出去六七十多桶水,才将屋子清理出来。高先生的老伴为此事感冒了很久都没好。高先生称,房间墙壁的四周都有插电板,当时房间里的水越长越高,如果水要进入插板以后真是不堪设想。事情发生后,赵先生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为自己家中发生的事故讨要一个说法,结果都是不欢而散。
律师支招
在听完了赵先生的叙述后,黄兴国律师表示,物业公司对水管爆裂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先明确物业公司服务边界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本案中,赵先生家跑水的管道属于公共区域的管道,作为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应包含在物业服务主要内容的范围内。那么作为物业公司理应是该共用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的责任人。
爆裂的水管虽处于赵先生家中,但并非位于墙体内部等无法管养、维修的部位。物业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尽到了上述义务,且就本案事故的发生来讲,赵先生和租客高老先生自身并无过错,赵先生家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建委一直在推广公共服务保险,而保险所赔付的金额对赵先生来说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水管爆裂后,物业公司对现场进行了拍照,这是物业公司日后与保险公司赔偿的问题,至于保险公司能赔多少其实是物业对他自己责任分担。
目前对于三方僵持的情况,黄兴国律师建议赵先生起诉至法院,来明确几方的责任。而对于赵先生所主张的赔偿金额,目前损失的情况是赵先生自己估算,价值并不精准,黄兴国律师告知赵先生,在上诉到法院后,会由法院指定鉴定中心来对赵先生的损失进行一个公平公正的统计。
对于赵先生提出的,租客高老先生在这次事故中受到了一定的惊吓,目前来看还达不到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建议物业公司主动做好对事主的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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